一、背景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划定开封市龙亭区北郊乡辛庄供水厂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区)。
二、目标任务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各项指标不得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规定的Ⅲ类标准。
三、主要内容
(一)区划对象
此次区划开封市龙亭区北郊乡辛庄供水厂地下水型水源地共1个水源地,具体为开封市龙亭区北郊乡辛庄供水厂,为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
开封市龙亭区北郊乡辛庄供水厂地下水型水源地(共2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 1~2#取水井外围 30m 至水厂厂
界的区域(1、2#取水井至水厂厂界区域)。
(三)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严禁设置排污口;在一级保护区内,严禁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禁止从事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完成以下工作:①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置界限标志,并及时维护,保证界限标志完好无损;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置隔离防护设施;③纠正、查处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④加强植被的保护和管理,控制农药、化肥、农膜等对饮用水水源的污染。
(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变更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区)周边出现环境风险隐患时,为确保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区)环境安全,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区)所在地北郊乡人民政府会同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及时提请区政府调整保护范围(区)。
四、想要解决的问题
明确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是为了更精准地对饮用水水源进行保护,防止水源受到污染和破坏,保障居民饮用水的质量和安全,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