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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住建局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

开封市住建局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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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开封市住建局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 河南省地震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行规﹝2023﹞4号)和省住建厅年度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政策落实,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

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情况。2024年中央及省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569户,各县(区)实际完成636户,其中兰考县246户,杞县143户,尉氏县33户,通许县82户,祥符区108户,龙亭区6户,顺河区18户。超额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二、开展脱贫户住房安全“回头看”工作。依托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督促指导各县(区)完成全市6777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回头看”信息核实和录入工作,确保2025年有效衔接期结束前脱贫户住房安全切实得到保障。

三、完成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工作。采取得力措施,倒排工期,完成全市113357户农村低收入群体动态监测信息录入审核工作,切实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和保障工作,并对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或列入下年改造计划,做到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应纳尽纳、应保尽保。

四、加强信息共享情况。积极对接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以六类对象为重点,指导各县(区)做好县、乡、村三级动态监测。对县(区)筛选上报的疑似危房,进行房屋安全等级鉴定,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改造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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