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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亭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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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按照省、市对公共场所卫生工作部署,对 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工作、二次供水、安全产品等 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力度,确保我区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特制定2022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一、检查计划

1.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监测资料及制度完善健全;


3.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100%,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100%;


4.游泳场馆、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等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覆盖率100%。

二、检查方案 

(一)筹备阶段: 

卫生监督执法大队规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专职人员,加大宣传力度,为监管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实施阶段: 

卫生监督执法大队要按照街道分布逐户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掌握整治工作的总体情况和每户的具体情况,分门别类制定处置措施,有效疏导、督促符合发证条件的无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督促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按时进行健康体检、办理健康合格证,对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屡教不改的“钉子户”要坚决予以处罚。及时跟进后续管理,建立从根本上遏制无证非法经营行为的长效机制,防止整治效果反弹。具体步骤为: 

1.3月份对住宿业进行卫生监督检查,4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2.5月份对美容美发业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6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3.7月份对洗浴中心进行卫生监督检查,8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4.9月份对其余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检查,10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5.11-12月份为重点整治、总结阶段,做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为下一年度工作储备资料与经验;

三、检查结果 

1.对全区各个游泳场馆、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等场所进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 

2.督促所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3.督促有空调通风设施且符合发证条件的公共场所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四、处理信息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搞好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让经营单位了解《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各类法律法规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使经营管理者及从业人员认识到公共场所卫生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为我市巩固国家级卫生城市做好宣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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