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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龙亭区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09-02-1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龙亭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开封市龙亭区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t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开封市西大街109号;邮编:475000;电话:3399696)。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举措,是 推行阳光政务,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条例》要求,2009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对公开的信息认真审查、层层把关,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成立了以常务副区长张世涛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各部门,各乡、办事处均建立了由一把手或主要领导为责任人的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由于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形成了遍布全区的有组织领导、分工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网络。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一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区政府办公室是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乡、办事处都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三是建立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区政府及工作部门、各乡政府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 1058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1058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0条,不予公开信息数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机构职能类信息74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86条,规划计划类信息41条,行政许可类信息42条,其他类信息10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区政府及工作部门、各乡政府通过网站公开信息182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公开信息202条,通过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开数147条,通过公开栏等方式公开信息52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没有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没有发生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计划
经过今年的努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中的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缺乏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信息公开工作是个系统工程,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建议市政府办公室加强对区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二是有些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还不够,还没有明确信息公开机构及负责工作人员。
针对目前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不足,计划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是各乡、各单位要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负责人员,完善相关制度,切实行动起来,真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考评,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健全工作机制,促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O一O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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