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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亭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区工作实施
来源: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5-07-16
 
龙亭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龙亭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政〔2015〕21号

各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龙亭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5月28日

龙亭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及满意度,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豫政食安委〔2015〕2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为突破口,以食品安全区创建为主要手段,督促落实龙亭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组成部门和乡、办事处的政府责任,形成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商户诚信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推动我区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总体目标
(一)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向好。辖区内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应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等主要食品,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清真食品、餐饮食品、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向好,辖区食品评价性抽查检验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不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二)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组成部门和乡、办事处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厘清监管职责;保障创建工作所需的人、财、物投入;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有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构建起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三)食品安全保障群众满意。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组成部门和乡、办事处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对辖区内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满意度高。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效果好,消费者理性消费,维权意识强。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实施阶段:4月至9月底为创建活动开展期。在市食安办指导下,区食安办要严格按照省级食品安全区评价标准,组织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组成部门和乡、办事处积极开展创建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探索创新监管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不断完善我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促进我区食品安全工作不断提升。
(二)自评阶段:根据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认真对照评价标准开展自评,并将自评报告及验收申请于10月初向市食安办提交。
(三)迎接验收阶段:迎接省食安办对创建食品安全区工作考核评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对创建工作实施统一领导,成立专门的组织实施机构,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组成部门和乡、办事处共同参与,发挥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切实把各项创建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务求工作实效。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组成部门和乡、办事处要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区活动为契机,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无缝衔接、全程监管,符合实情、科学合理”的监管格局,切实提升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三)强化工作保障。区政府将省级食品安全区创建活动纳入2015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布局,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组成部门和乡、办事处要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切实满足食品安全监管需要。区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区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同时,严格规范创建活动管理,做到依法依纪、公开透明、节俭高效,杜绝铺张浪费,防止借创建之名搞形象工程。
(四)创新监管机制。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组成部门和乡、办事处要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区为契机,紧紧抓住本辖区本系统食品安全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探索监管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提高监管效能,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五)深入宣传总结。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组成部门和乡、办事处要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创建重点和创建标准等内容,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舆论环境。要全面总结创建工作,提炼先进经验,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强化市级食品安全监管积累好经验、提供好模式。要加强部门间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采取多种措施,从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开展省级食品安全区创建活动。
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组成部门和乡、办事处每周四下午17:00前要向创建活动办公室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电话22786315)创建办公室每月要对全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并及时将创建情况向省食安办及市创建领导小组反馈,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扎实顺利开展,如期完成创建目标。

附件:龙亭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区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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